主旨:修正「禽畜產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-多重殘留分析方法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生效 。
依據: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
公告事項:修正「禽畜產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-多重殘留分析方法」
https://www.fda.gov.tw/TC/newsContent.aspx?cid=3&id=26060
衛授食字第1091900697號附件(檢驗方法)
依據: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
公告事項:修正「禽畜產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-多重殘留分析方法」
https://www.fda.gov.tw/TC/newsContent.aspx?cid=3&id=26060
衛授食字第1091900697號附件(檢驗方法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