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文機關:衛生福利部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8年11月7日
發文字號:衛授食字第1081302633 號
主旨:修正「包裝維生素礦物質類之錠狀膠囊狀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
依據: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。
公告事項:修正「包裝維生素礦物質類之錠狀膠囊狀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」。
https://www.fda.gov.tw/TC/newsContent.aspx?cid=3&id=25734
https://www.biospotlight.com.tw/data/editor/files/%E5%8C%85%E8%A3%9D%E7%B6%AD%E7%94%9F%E7%B4%A0%E7%A4%A6%E7%89%A9%E8%B3%AA%E9%A1%9E%E4%B9%8B%E9%8C%A0%E7%8B%80%E8%86%A0%E5%9B%8A%E7%8B%80%E9%A3%9F%E5%93%81%E7%87%9F%E9%A4%8A%E6%A8%99%E7%A4%BA%E6%87%89%E9%81%B5%E8%A1%8C%E4%BA%8B%E9%A0%85(2).pdf